陈志华律师,毕业于华西医科大学,医学硕士,北京陈志华律师事务所主任。
现任中国研究型医院协会医药法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,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,北京医患和谐促进会常务理事,中国医师协会道德建设委员会委员,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健康智慧医美分会理事,中国广告协会法律与道德工作委员会委员,中华医学人文培训工程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,西南医科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,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,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医事法学专业实习指导教师,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、法律与精神医学研究中心研究员、《中国医学人文》杂志编委等。
主要从事医疗卫生与健康法律事务,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。曾应邀在全国30多个省、自治区和直辖市,为医务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。专著、主编或副主编多部医疗法律书籍,包括《医疗纠纷案件律师业务》《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及案例精析》《医事法律律师实务》等。曾应邀参与了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《民法典》《侵权责任法》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等数十部法律法规和规章立法活动,提供了宝贵的立法意见。